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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江西省鹰潭市高级及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

关于2018年江西省鹰潭市高级及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

为做好2018年度鹰潭市高级会计师及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,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江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与条件
在鹰潭市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,并符合《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》和《江西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》规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。申报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(称职)以上等次。
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申报人员需登录“江西省人力资源信息咨询”服务平台,按要求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。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,主要包括:

  1. 《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》;
  2. 学历、学位证书,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(或聘书);
  3. 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;
  4. 符合要求的会计工作经历与能力证明材料;
  5. 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(如主持完成的财务管理制度、参与的课题研究、发表的论文论著等);
  6.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;
  7.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
三、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

  1. 网上申报:申报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(具体日期请关注平台公告)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。
  2. 单位审核推荐: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核,并按规定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。
  3. 主管部门审核:按人事管理权限,由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,统一报送。
  4. 材料报送:纸质申报材料须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报送至鹰潭市财政局会计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  1.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  2. 评审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执行。
  3. 本通知未尽事宜,请参照省厅相关文件执行。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咨询鹰潭市财政局会计科或关注“江西人力资源信息咨询”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。

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及时传达通知精神,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审核推荐工作,确保2018年度高级及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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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03 21:40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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